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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17.  (第2/7页)
何处散发的魅力,x1引了自述名为九离的那个战羊族,可仅只如此不足以构成背叛友军的理由。    是的——友军,尽管时间不长,皇子也不可能做到这种舍弃弃子一般的举动,不能说着「啊,既然你想要,送给你好了——」这样的言语,并把所有手里的东西拱手让之。    因为,不行啊。    已经被夺取够多了。    不能再被拿走了。    其实,他不是不认识nV孩。    他不可能不认识她。    不可能错认——与他有关的一切。    ……是啊。    他们已经抢走了尉迟,还想要什麽呢?    为什麽还不满足呢?    伏青於一遍遍的自问自答中,红了眼眶。    那不是感到委屈的生理反应,也不是屈服的举动,更不是逃避、躲藏、掩人耳目的悔意。    而是仅待时机,就要重新奋起的——    血红的一双眼。    他既无法说着「给你,没关系」就轻轻松松把咎敖交出去,尤有甚者,还想讨回尉迟。    讨回那个没有理由,理应不会背叛自己的最忠心之人——    伏青看着咎敖深陷的眼眶、酣睡的面颊,轻笑。想必,在做什麽恶梦吧?    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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